相關文件: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福建省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檢測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用農產品是百姓每天都需要的生活必需品,直接關系到百姓身體健康。保證食品安全首先要保證食用農產品安全。但由于食用農產品是快速消費品,一般當天購買,當天消費,很難事后追查,因此常規的監督抽檢等監管手段對食用農產品的監管顯得滯后。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具有檢測時間短、成本低、效率高和方便快捷等特點,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輔助手段,特別適用于食用農產品安全的監管。近年來,基層監管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中運用快速檢測手段對問題食品進行篩查,及時發現風險和隱患,為增強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檢的針對性和靶向性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在快檢機構及人員、抽樣檢測過程、快檢設備(試劑)維護管理、檢測結果運用等方面存在不統一、不規范等問題,影響了快速檢測的可靠性和準確性,檢測結果中假陰性、假陽性的比例較高,給后續監管工作帶來了困擾。有必要進一步規范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檢測工作。
制定《福建省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檢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是為了解決快速檢測工作的不統一和不規范問題,切實提高快速檢測的準確性,確保快速檢測工作規范有序,有效降低假陰性、假陽性檢測結果,充分發揮快速檢測的效能。同時進一步明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快速檢測工作的任務,提高快速檢測的應用水平。
《辦法》包括總則、快速檢測機構與人員、工作職責、檢測設施設備、抽樣、快速檢測、結果處置、檢測數據資料保存、附則共九章、四十一條。主要著重從以下六個方面對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檢測的管理進行明確和規范。一是明確了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檢測的定義和適用范圍以及快速檢測作為風險篩查手段,其結果不能作為行政處罰依據的規定;二是明確了省市縣市場監管局及快檢機構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的工作職責,對快檢機構的設立、實施快檢的形式、快檢隊伍建設以及相關制度建設提出規范性要求;三是明確快檢機構場所、設施設備配備、快檢試劑采購、設備維護管理以及快檢校驗等要求;四是進一步明確快檢抽樣的對象、形式、品種、數量等,對快檢抽樣過程和程序要求進行規范;五是對快檢樣品處理、項目確定、信息記錄、出具快檢結果以及快檢不合格的復測、復檢等進行了規范要求;六是強化快檢結果的運用,明確快檢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處置、信息公示、結果報送、檢測數據資料分類建檔留存等要求。
《辦法》實施后,將解決快速檢測產品的評價和檢測結果的驗證、快檢設備和快速試劑的統一、快檢方法的應用、快檢操作的規范、快檢結果的報告以及快檢數據的保存等問題,提高快速檢測結果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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