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文件:福建省市場監管局 福建銀保監局關于印發2023年度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13日聯合省銀保監局印發了《福建省市場監管局 福建銀保監局關于印發2023年度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閩市監認證〔2023〕89號)(以下簡稱《小微企業認證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現就《小微企業認證提升行動工作方案》有關事項解讀如下:
一、《小微企業認證提升行動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及依據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系列決策部署,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的通知》(國市監認證〔2020〕165號)要求,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13日制定并印發了《小微企業認證提升行動工作方案》。通過持續發揮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對企業質量提升的作用,引導金融資源向小微企業合理傾斜,解決小微企業質量管理匱乏、質量水平不穩定、管理成本較高等問題,有效提升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水平,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小微企業認證提升行動工作方案》出臺的目標任務
從我省產業布局出發,結合區域試點推廣工作,充分運用質量認證手段,嚴格按照“科學規劃、調查摸底、廣泛動員、確定企業、現場調研、建章立制、體系運行、檢查改進、總結驗收、成果分享”十步工作法的要求,持續推動我省小微企業質量管理能力水平總體提升。探索推進“小微企業成長計劃”,逐步建立小微企業成長培育庫,側重培育一批“規上企業”,從貸款優惠、資金扶持、技術提升等方面推進小微企業向中型、大型企業成長。2023年,全省計劃組織267家小微企業參與認證提升行動。
三、《小微企業認證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主要內容
2023年,全省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實施時間為4月至12月,共分七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調查摸底(4月中旬)。各設區市局成立認證提升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找準重點行業,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完成目標。有參與意愿的認證機構提供項目策劃方案。
(二)第二階段:優選企業(4月下旬—5月底)。各設區市局與認證機構建立磋商機制,于5月26日前向省局報送確定的參與企業名單。深入小微企業開展調研,了解企業在質量提升和認證方面的需求。
(三)第三階段:調研培訓(6月)。認證機構根據小微企業調研診斷情況,開展培訓,提升小微企業全員質量意識和企業管理水平。
(四)第四階段:體系建立(7月—9月)。認證機構根據工作計劃安排,開展現場指導服務,實施現場提升改進。
(五)第五階段:總結驗收(10月底前)。各設區市局組織縣(市、區)局對小微企業開展驗收,提交工作總結。
(六)第六階段:案例評審(10月—11月)。各設區市局在進行總結驗收的同時,應組織認證機構撰寫優良案例,省局將組織專家進行優秀案例評審,并積極向總局推薦。
(七)第七階段:成果分享(11月—12月)。組織召開福建省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總結會議,開展工作成效、成功經驗和典型案例分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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