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上午,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新聞發布會,介紹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作為大陸首部兩岸標準共通地方性法規 《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 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發布會上首先介紹了 條例》的起草制定情況:
一、《條例》出臺的重要意義
有利于總結固化兩岸標準共通先行先試經驗。近年來,福建省出臺兩岸共通標準308項。《條例》將福建省在標準共通中的成熟經驗,固化提升為法規制度。
有利于健全完善福建省涉臺標準化法治保障體系。《條例》的制定構建起綜合性、全鏈條的涉臺標準化法治保障體系,讓臺胞臺企在標準制定、應用等方面享有更充分的法治保障。
有利于促進兩岸產業融合和民生改善。《條例》的出臺,有利于推動兩岸優勢標準雙向互認、產業融合深入發展,打破行業壁壘與技術隔閡。
二、《條例》的特色亮點
《條例》共18條,包括職責定位、工作程序、支持措施、成果應用等四部分內容。《條例》在制度設計上實現多個創新。比如——
率先明確了“共同選題、共同比對、共同研制、共同使用共通標準”的“四共同”工作機制;
明確了“臺灣地區先進標準本省采用、本省先進標準在臺灣地區采用、空白領域標準共同研制采用”的“三采用”實施路徑;
明確了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臺、支持臺灣地區專家參與大陸標準體系建設。
《條例》具有較強的系統性,構建了完整的管理體系;具有較強的針對性,針對性推出人才政策、知識產權、融資增信等支持措施;具有較強的操作性,明確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標準化主管等部門推動兩岸標準共通的職責。
《條例》突出成果轉化的導向,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社會團體等推動共通標準應用,鼓勵在政府采購、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工作中將共通標準作為技術參考。
發布會上還對以下問題作出解答:
在此次立法過程中,省人大常委會秉持了怎樣的立法原則和精神開展相關工作?
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落實“同等待遇”原則,推動完善兩岸標準化交流合作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
依托僑臺民宗基層聯系點、基層立法聯系點等平臺,廣泛征求意見建議。重點邀請了涉臺法律專家、人大代表、標準技術人才、行業協會負責人及臺胞臺企代表深度參與。
進一步厘清了“兩岸標準共通”與“共通標準”的核心概念,創新設計了共通標準研制管理等制度措施,明確了人才、金融、科技等多方面激勵保障措施。
《條例》為臺胞臺企在參與兩岸標準共通活動中享受同等待遇提供哪些保障?
臺灣地區標準化專家可加入兩岸標準共通標準化技術組織,開展專業化的討論研究。
臺灣地區產學研企可以共同參與兩岸共通標準的研制、兩岸標準共通試點項目的建設等標準化工作。
將加快推動兩岸職業標準采認,為臺灣同胞參與這項建設提供便利。
在產業政策制定、政府采購、檢驗檢測、認證認可、招標投標等工作中,將臺灣同胞共同參與制定實施的共通標準作為技術參考。
對符合條件的臺灣地區標準化專家及其團隊提供來閩工作、落戶、安居等服務便利,對其相關創新、創業項目等提供支持。
福建省司法廳在《條例》審查過程中,如何體現立法創新,并為兩岸融合提供法治保障?
在立法機制上,突出協同性與開放性。構建了跨部門、跨領域、跨層級的協同工作機制,將實踐中成熟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制度,確保《條例》既能貫徹中央精神,又能契合福建實際,真正體現“兩岸一家親”。
在制度設計上,注重實用性與前瞻性。《條例》著眼于兩岸融合發展的現實需求和未來趨勢,進行了一系列制度創新。
在內容編排上,強調系統性與保障性。《條例》雖然只有18條,但內容涵蓋了職責分工、機制創新、支持保障和成果運用等多個層面。
《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即將施行,下一步如何推動落地見效?
出臺兩岸共通標準動態清單管理辦法,明確兩岸共通標準準入、退出、定期評估、信息公開等清單動態管理機制。
將推動建立兩岸標準共通標準化技術組織,積極吸納臺灣專家參與標準的技術審查、實施評估、解釋宣傳等工作。
將持續優化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臺,整合兩岸標準、政策、規則等。拓展兩岸標準共通試點范圍。
在科技政策方面,支持符合條件的兩岸標準共通項目申報科學技術獎勵。
在人才政策方面,將符合條件的兩岸標準共通相關領域專家納入人才政策支持范圍。
在金融政策方面,將共通標準制定、修訂、實施情況納入企業融資信用評估。
在資金政策方面,對兩岸標準共通項目給予專項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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