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局圍繞“強質量、穩價格、保供應、抓服務”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市場監管工作,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一是強化工作落實。第一時間召開疫情防控工作推進會議,傳達省、市區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排部署,全面開展了市場監管領域疫情防控工作,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從嚴從細落實防控措施。
二是發揮藥品零售企業“哨點”監測作用。針對當前疫情形式,該局及時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期間藥品監管的通告》,要求各藥品經營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體現藥品經營者的責任和擔當。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要一如既往守法依規經營,確保向市民銷售的藥械質量安全有保障。嚴格落實首診報告制度,充分發揮藥品零售企業“哨點”作用,做好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抗菌素等藥品實名登記,對發現有發熱、咳嗽、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的可疑患者,勸導其到醫療機構就診網絡銷售平臺或自動售藥機,暫停網絡銷售四類藥品。
三是實施進口冷鏈食品動態監管。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牽頭市、縣(區)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始終堅持“人物同防”,持續開展進口冷鏈食品專項整治活動,確保常態化、科學化、精準化防控措施落實到位。監督食品經營者嚴格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存放、專區售賣進口冷鏈食品管理,監督食品經營者嚴格查驗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監督食品經營者嚴格執行無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追溯信息的進口冷鏈食品,不得生產加工和上市銷售等。
四是持續強化醫療器械疫情防控監管。
持續開展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第三方臨床檢驗機構等專項監督檢查。制作“漳州市醫用防護用品生產情況表”,深入醫療企業摸清生產情況,了解企業亟需解決困難和問題,實行清單化、臺賬化幫扶指導。及時發布通告,要求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嚴格遵守醫療器械法律法規,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疫情防控措施。
五是全力保障疫情期間市場價格穩定。
加強政策引導,組織開展經營者政策宣傳和提醒告誡活動,督促引導經營者價格自律。加強日常監控,將口罩等防護用品和糧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作為價格監控重點,發現價格異動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聯合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從快從速予以處置。嚴格監管執法,加大對商超、農貿市場、藥店等重要場所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價格巡查力度,發現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第一時間提醒告誡、督促整改,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堅決予以立案查處。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政通APP
微信公眾號
閩公網安備350008990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