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細則》的通知
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設區市質監局,福州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的通知》(閩政〔2018〕3號)規定,福建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質評辦”)總結前五屆評審工作經驗,組織對原《福建省政府質量獎評價管理細則》(閩質獎辦〔2014〕3號)進行修訂,經省質評辦會議研究通過,現將修訂后的《福建省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細則》印發給你們,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政府質量獎評價管理細則〉的通知》(閩質獎辦〔2014〕3號)同時廢止。
福建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代章)
2018年5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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