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7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42號),涉及我省福建鹿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紫薯芋泥餅(原味款)。現將該批次不合格預包裝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國抽抽樣編號為GC21000000005132322的不合格預包裝食品,涉及樣品名稱為紫薯芋泥餅(原味款),被抽樣單位為浙江省杭州花淡墨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標稱生產企業為福建鹿辰食品有限公司,標識生產日期為2021年8月3日,不合格項目為菌落總數。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情況
平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報告后,立即啟動對福建鹿辰食品有限公司的調查。福建鹿辰食品有限公司共生產該批次不合格“紫薯芋泥餅(原味款)”40包,截止執法人員檢查時,已全部銷售完畢,該公司已對生產銷售的該批次不合格預包裝食品發出召回公告。
經查,該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平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該公司處沒收違法所得160元,并處罰50000元整。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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