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規定,于 2024年3月27日對福建省泉州晶海輕化有限公司進行了監督檢查,本次監督檢查依據為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要點表,共檢查70項,其中重點項29項,一般項41項。檢查中發現問題如下:
2.1 清潔作業區投料間見廢棄水管、廢紙、廢粉等雜物。
2.6 洗鹽區旁空置區域設置廢水蓄水池,廢水未有效排出。
2.8 現場見攪拌洗鹽機內鹵水在生產結束后未排出;鹵水輸送管道外表有污漬,洗鹽機上方衛生不潔,未及時清理;攪拌洗鹽機上方部分區域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原料鹽倉庫計量螺旋葉片及軸承(與原料接觸)、磁選機下方傳送帶上有銹渣;振動干燥床冷卻床的軟連接破損。
2.11 清潔作業區小包裝車間通往一般作業區小包裝控制室、準清潔作業區卷膜間和大包裝車間的門可自由開啟,未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清潔作業區小包裝車間的樓梯可通往一般作業區二樓成品分配區;清潔作業區大包裝灌裝區與一般作業區碼垛區連接處為有效隔斷。
*3.2 (1)抽查青藏湖鹽(未加碘食用鹽20231228H02,320g)使用的原料鹽未加碘顆粒鹽(Ktw20231219-26)執行標準為NY/T1040(粉碎洗滌鹽),與鹽產品購銷合同(合同編號:GY/FJQZ20230814-1)規定的“采購的未加碘顆粒鹽應符合GB/T5461(日曬鹽)的標準”不一致。
(2)查看碼垛區入口處堆放的未加碘食用鹽(20231222),未見產品標準信息。
(3)查20240108采購的不加碘優細日曬鹽(福鹽)水分含量為9.38%,不符合該企業原料驗收內控指標水分含量≤6.36%要求。
4.7 查看青藏湖鹽(未加碘食用鹽20231228H02,320g,質量等級:日曬鹽一級)生產記錄,生產工藝為原料鹽拆包→提升分配→計量包裝,該工藝與準予食品生產許可時不一致;與產品執行標準GB/T5461規定的日曬鹽工藝(以日曬鹵水濃縮結晶工藝制得)不一致。
7.1 現場見16 t原料鹽未加碘顆粒鹽(湖鹽,Ktw20231219-26)存放在二號成品倉,66t原料鹽未加碘天然湖鹽存放在碼垛區入口處,未設置適宜的原料鹽存放場所;食鹽噸袋外表面衛生不潔未及時清洗。
12.2 查該企業2024年1月1日《生產成本消耗表》采購的食品加工用鹽(未加碘)批次為20230705H31,現場未見該批次原料鹽進貨檢驗記錄;未見2024年1月1日的《生產運行記錄表》;查該企業產品追溯系統,該批次產品批號為20230705H31;成品檢驗報告生產批次和生產數量與采購記錄和生產過程記錄不符。
針對此次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我局已督促屬地監管部門依法處置,跟蹤落實整改,推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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