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規定,于 2024年3月28日對福建省晶浦輕化有限公司進行了監督檢查,本次監督檢查依據為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要點表,共檢查70項,其中重點項29項,一般項41項。檢查中發現問題如下:
2.3 (1)現場未見未加碘精選海鹽(50kg,GB/T 5461,經洗滌、脫水、干燥、篩分、色選工藝)的自動灌裝和袋裝設備。(2)原料鹽倉庫中腌制鹽、食品生產加工用鹽原料為二級日曬鹽,經篩分機過篩后的篩下物經傳送帶送入日曬鹽(一級)卸鹽槽,存在不同等級原料混用的情況,與準予食品生產許可時不一致。
2.4 食品添加劑存放間設置于衛生間隔壁,未嚴格分隔。
2.8 原料鹽倉庫過篩機篩網破裂;加工車間傳送帶纖維脫屑;碘酸鉀溶液噴入管道口未采取防護措施;進料倉下方螺旋軸內部、腌制鹽車間內包裝間輸送帶及漏斗有殘留鹽未有效清潔。
2.11 一般作業區2kg腌制鹽的外包區域與清潔作業區腌制鹽車間/食品加工用鹽車間的傳送帶與墻壁間孔洞未封閉;準清潔作業區加工車間的樓梯可通往一般作業區二樓分配系統區,未有效分隔;清潔作業區腌制鹽內包裝間與一般作業區碼垛區物流出口未有效分隔;未設置適宜的包材、碘酸鉀的物流通道。
*4.2 查看《車間投料量及成品產量入庫記錄表》顯示,2024年1月26日生產的腌制鹽使用原料鹽批號為20240129Z21,時間順序有誤,生產投料記錄不真實。
*6.3 查腌制鹽執行標準GB2721-2015規定理化指標檢驗方法為GB5009.42-2016,該企業采用GB/T13025系列標準的檢驗方法,與標簽明示的檢驗方法不一致。
*6.4 查原料批號為20231214的日曬鹽(二級)進貨查驗記錄顯示水分含量為6.29%,僅經磁選除雜、包裝制成品批號為20231218的腌制鹽成品檢驗報告顯示水分含量為7.57%,檢驗記錄不真實。
7.1 原料鹽倉庫中《原料鹽倉庫存情況表》填寫的卸鹽槽中的不加碘日曬二級鹽(散裝)以及一區、二區、三區不加碘日曬一級鹽(散裝)未明確原料批次。
針對此次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我局已督促屬地監管部門依法處置,跟蹤落實整改,推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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