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榮縣政府質量獎管理規定》正式出臺
近日,柘榮縣政府正式出臺《柘榮縣政府質量獎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施行。是繼福安市設立政府質量獎后,全省第四個、寧德市第二個設立的縣級政府質量獎。其將表彰在質量管理成效顯著,產品、服務和經營質量、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等在柘榮縣處于領先地位,對柘榮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卓越貢獻的企業。
柘榮縣政府質量獎是縣政府在質量領域設立的最高榮譽,每兩年評審一次,每次授獎總數不超過2個,有效期為4年,獎金為每家企業20萬元。對于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福建省政府質量獎、福建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寧德市質量獎的企業均予以獎勵。
《規定》是柘榮縣政府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加強地方品牌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激勵廣大企業培育自主知識產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全縣整體質量水平、促進城市產業轉型升級,引領柘榮新時代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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