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項目名稱:2023-2024年度消費指導購買服務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說明:為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推進“放心消費在福建”品牌創建,擬持續開展消費指導工作。該項活動參與的覆蓋面廣、工作量大,須引入專業第三方機構在既定時間內高質高效地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有關規定,福建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消委會”)由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人民團體、新聞單位、行業協會的代表及消費者的代表組成,依法成立的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消費知識的宣傳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基于省消委會法定職責和單位性質,我單位擬選擇該組織作為項目承擔單位。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490000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省消委會是1986年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公益性組織,長期專業從事消費指導、消費教育、消費監督、消費維權工作。對全省消費環境情況較為熟悉,聯系消費者最為緊密,且長期協助省局消保處開展消費維權工作,對消費指導工作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是承擔法定有關消費指導服務的唯一一家單位,符合單一來源采購的唯一性規定。具體體現在:
一是省消委會作為消費維權平臺型組織,成員覆蓋各個行業,可凝聚社會各級力量加強對消費指導工作的協同共治,消費指導覆蓋面廣。在市、縣(區)消委會組織網絡健全,消費監督站、聯絡站等基層網絡組織覆蓋各行各業。日常工作與媒體單位聯系密切,如人民網、新華網、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日報、福建日報、抖音平臺、福建廣播影視集團等省內主流媒體均對省消委會宣傳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宣教受眾面廣,社會作用顯著。
二是自1986年始,每年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省消委會均聯動全省,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全方位、深層次的消費指導宣教活動,深得民心。
三是《消法》賦予消協組織開展各類商品比較試驗的法定職責,省消委會作為福建省省級唯一法定開展比較試驗的組織,在法定職責和專業性上具有唯一性和權威性。近年來省消委會多次開展比較試驗并對試驗結果向社會發布,為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提供依據。
四是省消委會專業從事消費維權工作,依據《消法》有關規定“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等,有專門的投訴調解窗口和消費投訴信息化平臺。每季度均進行消費投訴情況分析和數據統計并發布消費典型案例及消費提示警示,有助于消費者第一時間掌握消費維權信息的同時,也為針對性的開展消費指導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提供數據支持。
五是省消委會設有多個專業委,如:健康專業委、室內裝飾裝修專業委、汽車專業委、茶業專家委等,專家成員覆蓋多個領域,可為消費指導工作的開展提供咨詢服務及技術支持。
2023年12月5日,我局組織了3位專家進行論證,專家認為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符合相關采購政策”。
綜上,本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向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購買服務。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304號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四、如對本次公示有異議,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給采購人。
采購人: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華林路147號
聯系人姓名:劉女士
聯系電話:0591-87580209。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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