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改委:
我局直屬單位福建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以下簡稱省特檢院)執行的《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的函》(閩價費〔2017〕17號)將于2020年4月15日到期,因特種設備法定檢驗工作的需要,現商請貴委和財政廳重新核定特種設備檢驗項目收費標準。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一、收費標準的總體執行情況
三年來,省特檢院嚴格執行收費標準,收支基本平衡,收費總體上與我省當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情況和檢驗成本相適應,社會各界也普遍接受,并且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省特檢院(不含廈門)2017-2019年檢驗各類特種設備(壓力管道)數量分別為26.87萬臺次(2031.2公里)、28.43萬臺次(3504.1公里),30.73萬臺次(4973.35公里),三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6.94%(56.47%);2017-2019年行政事業性收費分別為33382萬元、37953萬元,42676萬元,三年平均增長率為10.5%,扣除人員成本、差旅費、交通費、檢驗材料以及儀器設備等成本性支出后,收支基本平衡。
省特檢院近幾年在省發改委等上級部門的支持與幫助下,依托特種設備法定檢驗,做了大量服務社會、服務企業的工作,如開展電梯安全專項整治、公用燃氣管道隱患專項整治、燃煤鍋爐節能減專項攻堅戰等活動,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
多年來,為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在歷次收費標準到期重新核定中省特檢院均對收費標準做了下調。近年來,國家對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機制做了較大幅度調整和改革,對照已頒布實行的改革措施,在2017年收費標準重新核定時,對原收費項目及標準都及時進行了調整,將改革措施落到了實處。2019年9月,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支持我省裝備制造業發展,針對一些企業的訴求,結合省特檢院工作實際,主動降低了個別檢驗項目收費標準。雖然降低了收費標準,但隨著檢查設備購置量的增長,檢驗技術、檢驗質量要求的提高,各項成本性支出還在逐年提高,給省特檢院造成了較大的經費壓力。因此,建議本次的重新核定保持原收費標準總體不變;同時,結合社會需要與省特檢院工作實際,對部分項目及標準做適當下調。
二、建議調整的收費項目及標準
?。ㄒ唬┫抡{收費標準部分
1、電梯類收費標準
?。?)定期檢驗和驗收檢驗收費標準(2017年收費文件P13),擬取消該收費標準說明中第4、5條款,同時取消驗收檢驗,變更為定期檢驗收費標準。
?。?)監督檢驗收費標準(2017年收費文件P13)
擬對收費項目安裝過程序號(1)-(3)檔的收費標準按比例各下調0.5%,并在備注欄中增加“計費按超額累進制”。
2、起重機械檢驗收費標準
?。?)橋(門)式等起重機定期檢驗(首次檢驗)收費標準(2017年收費文件P14)
擬對收費項目為機械式停車設備的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在機械式停車設備收費標準備注欄中增加“單臺設備大于20個(含)車位的,超過部分每個車位按收費標準減半計費?!?/p>
(2)起重機械監督檢驗收費標準(2017年收費文件P15)
擬在收費標準說明欄中增加“第2條:整機上岸的門座式起重機按收費標準50%收取?!?/p>
3、廠(場)內機動車輛類收費標準
(1)驗收檢驗(2017年收費文件P16)
擬下調該收費項目三個類別車輛的收費標準,同時將驗收檢驗變更為首次檢驗。
三年來,上述收費標準在執行過程中,對照華東地區其他省份上述特種設備檢驗收費標準,我省除廠(場)內機動車輛類檢驗收費標準比華東地區其他省份高外,其他類特種設備檢驗收費標準均比華東地區其他省份低(我省廠內機動車輛內檢驗收費含交通費,而其它省份的檢驗收費均不含交通費)。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切實回應企業訴求,結合省特檢院工作實際,針對上述特種設備檢驗收費標準做適當調整,具體調整方案詳見附件。
?。ǘ┐ㄊ召M項目部分
第四部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收費項目與標準(2017年收費文件P23)
鑒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收費項目暫未列入中央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待該項目列入收費目錄清單后另行核定收費標準。
三、收費調整分析
長期以來,收費標準中承壓類特種設備檢驗收費標準整體偏低,特別是近年來檢驗安全技術規范調整變化增加了檢驗工作要求,進一步增加了檢驗成本,給省特檢院檢驗成本支出帶來很大壓力,如:工業鍋爐定期檢驗、壓力容器定期檢驗等項目的收費標準。考慮到當前的經濟形勢與政策,為了更好地服務社會、服務企業、平穩過渡,我們通過挖掘內部潛力和加強內部管理,在保持收費標準總體不變與我院收支大體平衡的前提下,建議暫不調整其它項目的收費標準。
附件:調整收費項目及標準匯總目錄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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