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學會: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和省市場監管局局黨組會議精神,你單位已被省民政廳列入活動異常名錄,并已達到注銷條件。按照工作要求,為做好你單位注銷及后續資產處置等工作,省市場監管局決定成立福建省工商學會清算組,開展清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工商學會清算組成員名單
組 長:李立光 局財務裝備處處長
副組長:郭文泓 局財務裝備處副處長
成 員:陳 甦 原省工商學會法定代表人
劉 峰 局機關紀委書記
林海云 局財務裝備處一級主任科員
黃 鑫 局財務裝備處一級主任科員
白 亮 局辦公室三級主任科員
二、清算時間安排
從10月下旬開始現場清算工作。
三、清算工作步驟
(一)開展資產清查。根據要求開展資產清查和評估,清算內容:含所有資產(資金及債權債務)等財務情況,臨聘人員未結清的工資、尚未報銷事項的費用;出具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
(二)提出處置方案。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經清算組研究,提出資產處置方案,依據省市場監管局黨組會議精神,確認資產劃轉(含結余資金捐贈去向)等相關事項。
(三)辦理注銷登記。完成審計清算后,由清算組向省民政廳出具公函進行情況說明,申請注銷原省工商學會,同時將原省工商學會移出活動異常名錄。
四、清算工作要求
1.清查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工作。
2.請你單位予以配合,提供有關資料(包括電子數據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