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市場監管局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省市場監管工作視頻會議精神,提升市場監管科技創新水平,推進市場監管技術體系建設,省市場監管局立足業務技術實際,制定了《2021年度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按照申報指南和以下要求,做好2021年度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和推薦工作:
一、申報基本要求
項目申報按照《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和《2021年度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具體要求。項目申報內容應符合指南中規定的支持方向和領域范圍;項目目標任務應明確具體,體現項目創新性,技術指標應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
項目承擔單位應嚴格按照《福建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及其補充通知的要求,編制項目經費預算(包括項目合作單位經費預算)。若省市場監管局實際資助經費未達到申請額度,差額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解決。
若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報,導致形式審查不通過的項目,將不再受理該項目補充材料或其他相關項目補充申報。
二、申報推薦程序
(一)申報截止時間
項目申報截止2021年8月31日,逾期納入下年度申報。
(二)申報推薦方式
1.項目采用網絡申報,通過“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項目管理系統”(網址:http://220.160.52.163:8193/was/)在線填報并生成《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項目申請書》,附件上傳科技查新報告掃描件(合成一個PDF文檔)、《自籌或配套經費證明》蓋章掃描件(附件2),逐級審批提交至省市場監管局。請各單位按照《科技項目管理系統操作指南》(附件3)使用“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項目管理系統”。
2.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市場監管局直屬各單位應做好項目初審和推薦工作,將《2021年度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4)紙質蓋章掃描件和電子文檔發送至郵箱fjkjyrzc@qq.com。聯系人:黃蓁(省局科技與信息化處),電話:0591-87761887;申報系統操作技術支持:章忠杰,電話:18960959587。
附件:
1.《2021年度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2.《自籌或配套經費證明》
3.《科技項目管理系統操作指南》
4.《2021年度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技項目申報匯總表》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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