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省質檢院、計量院,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為進一步強化實施對檢驗檢測機構技術能力是否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的技術管理,檢驗和提升獲證機構檢驗檢測能力水平,更好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圍繞實施建設質量強省工程,我局決定對省內獲證檢驗檢測機構開展相關項目能力驗證。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對象
(一)已獲得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并具有“土壤中鉛、汞含量的測定”項目檢測能力的檢驗檢測機構,必須參加能力驗證。
(二)三明、南平、龍巖、寧德地區已獲得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并具有“機動車尾氣排放檢驗光吸收系數”項目檢測能力的機動車檢驗機構必須參加能力驗證。
(三)已獲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并具有動物性食品中磺胺嘧啶和多西環素中至少一種獸藥檢驗能力的檢驗檢測機構必須參加能力驗證。
(四)已獲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并具有食品中金黃色葡萄球菌(定性檢測)檢驗能力的檢驗檢測機構必須參加能力驗證。
(五)自愿參加上述項目能力驗證的其他檢驗檢測機構和生產企業實驗室。
多場所檢驗檢測機構中,已獲得資質認定的上述項目檢測能力的所有場所均必須參加能力驗證,因故不能參加的,須向承辦單位提交書面情況說明。
二、項目及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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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
承辦單位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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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壤中鉛和汞含量的測定 |
省計量院 |
0591-83755051、13606931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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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機動車尾氣排放檢驗光 吸收系數的測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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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87814048、 15280046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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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雞肉中磺胺嘧啶和 多西環素的測定 |
省質檢院 |
0591-83762015、83731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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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乳粉中金黃色葡萄球菌(定性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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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83726930、18005016519 |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市場監管局
各地市市場監管局要及時配合承辦單位通知轄區內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報名參加本次能力驗證活動。
(二)項目承擔單位
各項目承辦單位應當于2024年7月15日前報送能力驗證設計方案,于9月30日前報送參加機構清單、未按要求參加機構清單、樣品信息、統計數據及評價結果,于11月20日前完成能力驗證項目總結驗收和報告編寫,向參加的檢驗檢測機構發放能力驗證結果報告,我局將對能力驗證結果報告進行驗收和評估。在能力驗證結果對外公布前,承辦單位應對相關情況予以保密。
(三)參加能力驗證機構
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按照項目承辦單位要求獨立完成檢驗檢測活動,真實、客觀、及時向承辦單位報送檢驗檢測結果。
四、結果運用
(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可將能力驗證結果作為對檢驗檢測機構分類重點監管的依據。對于能力驗證結果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我局視情況簡化其相關項目的資質認定技術評審內容。
(二)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在收到能力驗證結果通知一個月內,自行參加補測并完成整改,以書面形式將補測合格結果及整改報告提交我局確認通過;整改期間或整改后技術能力仍不能符合要求的,并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將按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無故不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承辦單位應及時向我局報告,由我局予以糾正并公布機構名單,并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中提高對其抽查概率。
(四)能力驗證工作結束后,我局將在門戶網站上通報驗證結果,并推送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五、其他要求
(一)本通知要求的參加對象中,必須參加的獲證檢驗檢測機構初測費用由我局承擔,補測費用由參加機構自行承擔。
(二)在能力驗證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我局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聯系,聯系人:薛少蘭、陳珉煜,電話:0591-87581090、87804684。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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