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九三學社:
《關于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建議》(20233021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知識產權證券化是金融機構以企業知識產權流動性所產生的未來收益為基礎,設計發行支持企業通過證券進行融資的一種創新融資產品。近年來,省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立足工作職能,積極推動知識產權證券化探索,先后調研了解國內多地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發行情況、規模,探索市場特點,并多次組織征集銀行、證券公司等各方意見,結合我省實際開展相關工作。
一、工作推進情況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21年10月,我局聯合省財政廳出臺了《福建省知識產權發展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對具有創新性且形成示范效應的知識產權證券化項目,按其實際發行金額對發行主體給予一定比例補助。2022年7月,又下發《關于明確2022年中央服務業發展(專利轉化專項計劃)資金支持范圍等事項的通知》,明確從國家專利轉化專項計劃獎補資金中安排知識產權證券化獎補專項資金,在原省級資金支持的基礎上,對發行主體再給予一定比例補助;同時,對為省內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服務的證券公司等金融服務機構給予獎勵,積極推動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落地福建。
(二)部署廈門、福州、泉州等地先試先行。廈門市于2023年2月出臺了《廈門市知識產權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支持知識產權證券化項目,對承擔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項目發起任務的金融機構或知識產權運營機構給予一定獎勵。目前,各方機構正在積極探討,從現有知識產權證券化交易模式(融資租賃、供應鏈金融反向保理、知識產權二次許可、知識產權質押小額貸款)中比對論證,初步確定采用小額貸款質押模式開展首筆業務,力爭盡快實現首筆知識產權證券化項目落地。福州、泉州等地也在積極推動相關企業與證券公司等金融服務機構開展業務對接,探索推進思路措施。泉州市推進一系列產品調研和市場摸排,并委托專業機構對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工作進行可行性研究,形成泉州市知識產權證券化模式探索及對策研究報告。同時,對知識產權證券化的三種模式進行綜合比較,結合監管政策及操作流程,選擇了知識產權證券化的發行主體,組織開展泉州市知識產權證券化前期相關工作,形成《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方案,并從開展存量客戶摸排、內部客戶挖掘和金融機構推薦客戶三個維度,對知識產權證券化的潛在參與者進行摸排走訪,截至目前,已累計走訪企業40余家。
(三)探索拓展原始權益人及增信機構的可選擇面。原始權益人及增信機構作為知識產權證券化的重要參與方,作用舉足輕重。基于知識產權小貸模式,小貸公司作為原始權益人/資產服務機構,在專項計劃中承擔基礎資產生成、轉讓及存續期資產管理等服務。結合目前市場已發行的102單知識產權ABS項目,基本均引入AAA級強主體進行信用增進以提高發行成功率,降低發行成本。廈門市經梳理篩查,擁有AAA主體評級的有4家國資控股平臺公司;金融機構經進一步對接篩選,認為其中2家公司可作為證券化業務增信方,1家公司可作為原始權益人;泉州市調研比對后,認為其中1家公司可作為原始權益人。
目前,我省知識產權證券化工作還存在知識產權市場交易環境和氛圍尚未形成等問題。一方面,各方對推動知識產權證券化項目落地的積極性有待提升,獲客渠道有限。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意愿不強,配合度低,拓展難度較大,而意愿強的企業大多資質一般、風險較高。另一方面,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缺乏吸引力。受制于目前銀根寬松,產品客群與銀行“科創貸”“紓困貸”客群重疊,價格又明顯高于銀行同類信貸產品的融資成本(銀行目前貸款客戶端價格2.8%-3.7%,貸款期間僅付息;在扣除現有政策補貼的基礎上,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客戶端價格4%-5%,產品期間企業需等額本息分期還款),吸引力不夠,市場主體參與意愿不強。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省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將加大對知識產權證券化政策的研究,推動建立政策性扶持機制,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建立各類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庫,繼續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提升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水平。一是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協調配合,推進券商與有知識產權證券化需求的企業開展調研、會商,加大宣傳引導,舉辦知識產權證券化項目推介會等,激發參與主體積極性,提高推進效率,爭取我省首單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早日落地。二是建議由金融管理部門協調證券公司適當減少知識產權證券化項目服務收費,降低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成本。三是進一步提升區域知識產權金融公共服務水平,加強知識產權市場交易流通,營造活躍知識產權交易氛圍。
領導署名: 黃培惠
聯 系 人: 程飛
聯系電話: 0591-87513187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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