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市場監管局,省直有關單位:
經研究,現將2021年度省工程技術人員質量技術專業中、高級職務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對象
凡在我省企事業單位中從事質量技術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2021年12月31日前仍在職且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符合閩經貿培訓〔2003〕299號文件規定條件的,均可申報評審的質量技術專業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
在閩臺灣地區居民可根據閩人發﹝2008﹞70號文件規定的條件,自主申報評審。
質量技術具體評審專業如下:
(一)標準化專業
本專業適用于從事下列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1.標準化技術及應用研究,國內標準化動態和發展研究;
2.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的制修訂;
3.標準化技術咨詢和技術開發;
4.標準的審查,標準化技術法規的制修訂。
(二)計量專業
本專業適用于從事下列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1.計量單位、計量基準、計量標準的研究,計量測試技術研究,國內外計量技術動態和發展研究;
2.計量檢定和測試,新產品定型鑒定;
3.計量器具、標準物質的研制與開發,檢測儀器設備的維修;
4.計量標準考核,計量認證,計量技術法規的制修訂。
(三)質量專業
本專業適用于從事下列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
1.質量檢驗技術研究,國內外質量管理動態和發展研究;
2.產(商)品質量檢驗,驗貨檢驗;
3.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
4.質量檢驗儀器設備和檢驗技術開發;
5.質量管理、質量認證、質量審核、質量咨詢、質量技術法規的制修訂。
二、申報高級職務任職資格應報送的評審材料
(一)設區市、省直有關廳(局、總公司)、平潭綜合實驗區職改辦委托評審函1份(縣屬單位的參評人員須注明)。
(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4份,復印無效。
(三)任現職以來近5個年度(2017-2021)考核登記表各1份,國有企事業單位一律使用原先放入檔案中的考核表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一式30份(一律用A3紙打印并加蓋所在法人單位公章,不裝訂)。簡明表中“何時何校何專業何學制畢業”欄,非全日制學歷的要求完整填寫之前的學歷,并在畢業院校欄中注明自考、網絡教育或函授等。
(五)提供獨立發表的專業技術論文1篇作為代表作(隱去作者姓名、單位,不蓋章復印一式2份),并提供原件(學歷破格者,以論文為條件申報須提交4篇,其中2篇作為代表作)。論文內容必須與申報的專業一致;在縣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可以提交1篇未經發表、但獨立撰寫具備相當水平的論文或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1.論文必須是在聘用工程師職務后,公開發表在省級以上本行業刊物或大學本科學校主辦的學術刊物(均須有CN或ISSN刊號)上的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本專業論文。
2.發表在增刊、套刊、電子刊、一號多刊等刊物上的論文一律不予認可,刊用件一律不收。
3.論文認證:提供的送審代表作論文(學歷破格者4篇論文)應提供在中國知網(http://www.cnki.net)上查詢到的論文認證的復印件。查詢結果必須包括題名、作者、來源出處、發表時間等內容。將查詢結果輸出打印后附在送審代表作復印件后面。
4.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論文只需提供復印件(即封面、目錄和論文)。
5.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科技人員職稱評價改革的若干意見》(閩政辦〔2016〕1號)文件中有關論文補充規定的人員,應列明符合的條款和具體項目、獎項與論文的替代關系。
6.符合《關于支持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貫通發展的通知》(閩人發〔2019〕2號)文件規定的高技能人才申報時,應在評審表和簡明表中注明情況、專業及證書號,資格證書應能在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http://www.osta.org.cn)查詢。
(六)應提交的證書、獎狀等證明材料。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凡在教育部學信網能正常查詢到學歷、學位證書信息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參評時,可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但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編號;在職學習取得本科以上學歷的,須提供各前置學歷證書并在相關表格中注明)。2.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3.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書或能體現專業技術職務的聘用合同。4.任現職以來能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業績、貢獻方面的材料、證書、獲獎證明各1份(統一用A4紙復印),并按順序裝訂成冊。其中,應包含至少2項在任職期間擔任過本專業的項目或技術負責人(應體現本人姓名)的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
(七)破格申報者,應符合閩經貿培訓〔2003〕299號文件規定的申報條件,并按學歷或資歷破格的不同申報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應提供原件),同時在簡明表備注欄中注明符合文件的哪條破格申報條款。
(八)曾被否決的再次申報者,應補充新的業績和論文材料,未補充新業績和論文材料的不予受理。其中,在往年評審中論文被鑒定為“抄襲”或業績造假的申報者,于次年起兩年后方可申報。
(九)申報人員應嚴格按規定格式統一填寫《質量技術專業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請備案表》一份(下同,簡稱《備案表》,詳見附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十)上報材料清單1份(貼在材料袋上),另將填寫好的《備案表》《簡明表》及送審代表作(與發表內容一致的word格式)刻錄成光盤。
上述申報材料的復印件(除論文外),均需經上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職改辦查驗原件后,統一在復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復印并加蓋主管單位職改辦或人事部門公章。
三、申報中級職務任職資格應報送的評審材料
(一)申報工程技術人員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材料,參照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報送評審材料的要求報送。學歷破格者,以論文申報須提交3篇論文。
(二)擔任企業首席質量官人員可以提交1篇未經發表、但獨立撰寫具備相當水平的論文或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三)根據有關規定,檢驗機構中從事專職檢驗工作的人員(含從事專職檢驗工作的職工)可參加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非專職檢驗人員不得參加評審。
(四)為保證評審工作質量,參照高級職稱評審的做法,組織所有申報中級技術職務人員進行綜合答辯。
(五)計量專業人員中級職稱實行全國統一考試,根據《福建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不再參與評審。
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評審對象的用人單位,應將參評人員的《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在本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第2頁填寫“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并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中的“單位推薦意見”欄內注明“經公示(公示期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實無異議,符合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同意推薦”。
(二)根據《關于印發〈福建省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答辯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閩人發〔2011〕78號),凡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均需參加答辯考核,答辯考核結果將作為評委會評議的重要依據。答辯對象應準時到場,無故不參加答辯考核者,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三)職稱評審表格(呈報表、簡明表)、評審政策意見等相關文件均可到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http://gxt.fujian.gov.cn)右側下方“職稱評審”——“工程技術系列職稱評審”——“表格下載”和“政策法規”欄目瀏覽、下載。
(四)根據省政府有關高等院校、中小學、中職校(含技校)、省屬公立醫院、省屬科研機構“評聘合一”的規定,凡我省上述單位申報參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提供相關空崗材料。
(五)申報人員任職年限(含業績、論文等)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六)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舉報查實,取消其申報資格,于次年起兩年后方可申報。已評審確認任職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撤銷其任職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報送材料時間為2022年7月20日至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報送地點:福州市鼓樓區江厝路16號,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人才開發中心(209室)。
聯系人:張萍芳 ,電話:0591-87722285,18106028582。
附件:質量技術專業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請備案表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福建省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2022年5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政通APP
微信公眾號
閩公網安備350008990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