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加強基層執法能力建設的意見》已經省市場監管局4月28日局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加強基層執法能力建設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決策部署,切實提升基層執法能力,夯實市場監管基層基礎,現就指導基層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升人員素質,推進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
(一)提升教育培訓實效。加大年度教育培訓的統籌力度,安排省級培訓班次向業務執法類培訓傾斜,進一步推動培訓提質增效。加強線上教育培訓,開展面向全省系統的執法程序規范、輿情應對、行風建設等網絡培訓。(責任處室:人教處牽頭,人才開發中心、執法稽查局、應急宣傳處、辦公室配合,完成時限:2024年6月)
(二)深入開展崗位大練兵。推動食品、特種設備、稽查執法等重點領域開展崗位練兵活動,聯合省總工會、省人社廳舉辦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執法技能競賽,常態化加強實戰練兵。(責任處室:人教處牽頭,執法稽查局、食品安全監管各處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配合,完成時限:2024年12月)
(三)制作檢查執法短視頻。針對基層工作中常見的熱點難點問題,從日常監督檢查、審批服務、執法辦案、投訴舉報等關鍵環節入手,制作一看就懂、一學就會的檢查執法短視頻,提升基層人員執法水平。(責任處室:人教處、人才開發中心牽頭,各處室、各直屬單位配合,完成時限:2024年6月)
二、強化裝備配備,推進執法隊伍現代化建設
(四)強化執法裝備配備。制定全省市場監管巡查監管執法裝備管理制度。聚焦基層執法需求,為基層增配移動執法終端、執法記錄儀、便攜打印機等必要裝備,進一步推進執法裝備現代化,滿足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需要。(責任處室:財裝處牽頭,執法稽查局、科信處、法規處配合,完成時限:2024年8月)
(五)搭建執法調度平臺。建設全省巡查監管執法實施指揮調度平臺,實現省、市、縣三級局通過指揮調度平臺與執法人員雙向溝通、實時指揮調度。(責任處室:財裝處牽頭,科信處、執法稽查局配合,完成時限:2024年8月)
三、規范執法行為,推進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
(六)編制行政執法工作規范。梳理匯編市場監管行政處罰程序、執法行為用語規范、食品安全違法案件查辦指導手冊、執法典型案例庫等,供一線執法人員參考學習,為基層提供規范化“實戰指南”。(責任處室:執法稽查局,完成時限:2024年6月)
(七)建立行政執法“傳幫帶”機制。根據基層需求,以短期脫產學習的形式,有計劃性地安排基層執法人員參與省局業務工作及執法辦案、監督檢查等活動,圍繞培養對象業務短板,針對性給予業務指導,幫助基層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培養一批執法骨干。(責任處室:人教處牽頭,各處室配合,完成時限:長期)
四、健全組織保障,持續加強指導幫扶基層力度
(八)完善執法專家庫。遴選各執法領域專家,建立健全市場監管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在決策咨詢、技術支撐、培訓指導等方面的“智庫”作用,為基層監管人員執法實操提供專業權威的咨詢平臺。(責任處室:執法稽查局牽頭,人教處配合,完成時限:2024年7月)
(九)建立掛鉤聯系機制。省局各處室、各直屬單位分別掛鉤2—3個縣(市、區)局,開展精準幫扶指導,深入了解基層存在的困難,研究具體的幫扶舉措,指導基層做好市場監管領域重點工作落實、服務經濟發展、系統行風建設等各項工作,幫助基層提升執法能力。(責任處室:人教處牽頭,各處室、各直屬單位配合,完成時限: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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