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全國價格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39號)要求,我省組織開展了推薦評選工作。經全國價格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現將全國價格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對象予以公示(名單附后)。公示時間為2025年12月5日至11日(5個工作日)。
如對推薦對象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內向省推薦評選全國價格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工作小組辦公室反映。反映形式為傳真、信函(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反映情況須實事求是,提供具體線索或事實依據。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并提供聯系電話。
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1.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處
傳真:0591-87063245
郵政編碼:350003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78號429室
2.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人教處
傳真:0591-87803070
郵政編碼:350003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47號1802室
3.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彰與任免處
傳真:0591-87821785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76號8號樓524室
郵編:350003
福建省推薦評選全國價格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工作小組辦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全國價格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名單
一、全國價格工作先進集體推薦對象(2個)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價格監督檢查處
福建省南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測與成本監審科
二、全國價格工作先進個人推薦對象(2名)
賴春銀(女) 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發展和改革局干部
林 哲 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價監科科長(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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