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食安委,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省郵政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安委關于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的意見》(食安委發〔2025〕4號,下稱《意見》)要求,有效發揮食品從業人員“內部吹哨人”作用,推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閉環管理,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意見》要求,在2026年12月底前分兩個階段推動建立并實施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
第一階段:推動重點主體建立并實施該機制,包括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集中用餐單位食堂、實施生產許可管理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網絡食品交易平臺;食品貯存、運輸、寄遞、配送單位。
第二階段:推動其他食用農產品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口食品進口商及代理人、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等單位建立并實施該機制。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食安委,省教育廳、民政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海洋漁業局、市場監管局、糧儲局,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省郵政管理局、中鐵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二、主要任務
各地食安委和各相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意見》要求,重點做好以下方面:
(一)建立完善機制。推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完善內部報告受理、核查、獎勵實施等工作流程。內部報告主體為該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是指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各項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工人,也包括臨時聘用的人員和被派遣勞動者。(責任單位:各地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暢通報告途徑。通過“全國食品安全內部知情人舉報系統”(下稱“系統”)注冊形成企業賬戶受理報告,并在醒目位置向全員公示報告方式。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審核系統企業賬戶注冊信息,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從業人員如不選擇向所在單位內部報告,也可以通過系統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食安委,省市場監管局及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突出報告重點。推動生產經營單位結合實際明確內部報告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等四個方面,以及其他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可能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情形等。(責任單位:各地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認真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接到內部報告要及時核查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確保后續整改到位。市場監管部門接到內部舉報要按照有關規定規范辦理,應當立案調查的,及時會同有關部門立案查處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置;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食安委,省市場監管局及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及時實施獎勵。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對報告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從業人員及時進行獎勵,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將內部報告獎勵納入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全員公示。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的,根據《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福建省市場監管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獎勵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食安委,省財政廳、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升管理質效。指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食品安全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崗位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辨識能力,鼓勵從業人員在報告風險隱患的同時,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議,形成全員參與的企業食品安全文化。強化對內部報告隱患情況的分析,舉一反三研判在日常管理、責任落實、設備設施、過程管控、貯存管理、人員健康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加以改進,動態消除風險隱患,持續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各地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完善工作機制。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持續健全完善跨區域跨部門間重大舉報線索通報研判、執法聯動等協作機制,構建常態化會商協作機制,形成處置合力;及時分析、分類研判報告線索數據,精準識別行業及區域性風險隱患,對重點線索開展全程跟蹤、落地核查、閉環處置。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在現有舉報處置工作機制基礎上,建立健全對內部舉報的快速處置機制。(責任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食安委,省食安辦,省教育廳、公安廳、農業農村廳、衛健委、海洋漁業局、市場監管局,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認真組織推動。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組織、合力推動,確保按時完成目標任務。各地食安辦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將建立健全機制和核查處置內部報告風險隱患情況納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評價內容,綜合運用“三書一函”等手段推動落實。
(二)強化應急處置。核查處置過程中,要加強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穩妥發布工作信息,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切實防范化解食品安全輿情風險。核查處置工作落實不力、不及時、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三)保障合法權益。依法保護生產經營單位報告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積極鼓勵從業人員報告內部隱患,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線。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
2025年11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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