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為切實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規范我省檢驗檢測市場秩序,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和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于5月30日聯合下發《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 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閩市監認證〔2025〕143號),組織開展了全省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福建省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清單》及相關標準規范,市場監管、生態環境、公安交警部門按照“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原則,組織各自領域專家開展聯合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是否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是否存在不實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等違法違規問題。
全省隨機抽取機動車檢驗、生態環境檢驗檢測、土壤項目檢測、建筑建材檢驗等領域的606家機構,其中15家機構因資質注銷、停業等原因未開展檢查,實際檢查591家。通過檢查,發現存在輕微問題的300家機構,采取提醒糾正措施,要求自行改正;對存在一般性問題的215家機構,責令限期1個月改正,整改期滿由屬地監管部門予以現場核查確認;對存在較嚴重問題的36家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進一步調查處理;其余40家機構未發現問題。
為貫徹落實第三輪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對未列入2024年全省土壤項目檢測機構質量管理專項檢查的具有土壤檢測能力的52家機構全部列入今年檢查范圍。通過檢查,發現24家機構存在輕微問題予以提醒糾正,23家機構存在一般性違規問題予以責令限期改正,1家機構存在較嚴重問題予以責令限期改正并進一步調查處理,其余4家機構未發現問題。
二、需重點關注的問題
(一)人員能力方面。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部分檢驗檢測機構對檢驗檢測法律法規等學習不深入,部分檢驗人員專業技能基礎不扎實,對檢驗規程或方法理解不到位,機構地址、重要崗位人員(最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授權簽字人)、檢驗標準等事項發生變化后,未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等。
(二)管理體系運行方面。部分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更新不及時,質量手冊未按2025年修訂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更新,未依據最新《資質認定評審準則》《補充技術要求》制定體系文件。部分檢驗檢測機構存在內部管理不規范、質量控制不到位,管理評審材料與上年大同小異,僅有個別事項差異。
(三)環境設備管理方面。個別實驗室布局、檢測設備、試劑、氣瓶擺放不合理,存在交叉污染風險。部分檢測機構實驗室儀器設備無狀態標識,部分設備缺少期間核查、使用等相關記錄,個別設備未按期進行檢定/校準或確認,校準狀態標識不規范或缺失。
(四)事項變更方面。檢測機構對事項變更不夠重視,未能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備案或公示程序;個別機構在法定代表人、檢驗報告授權簽字人發生變更,或檢驗檢測標準或方法已廢止失效的情況下,未能及時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機構主體責任。各檢驗檢測機構要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意識,針對本次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逐項認真分析原因,做到舉一反三,并落實有效糾正和預防措施,全面完成問題整改。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強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檢驗檢測方法等內容的培訓學習,按規定參加能力驗證,合理運用質量監督、內部審核、管理評審等管理手段,提升檢驗檢測能力。
(二)嚴格依法依規調查處置。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要高度重視,加強對轄區內問題機構的跟蹤督促檢查,確保違法違規問題限期整改到位。對責令限期改正的機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其做好改正工作,并及時跟進開展調查處置工作,對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作進一步處理;在監督抽查中發現存在涉嫌違法違規行為已立案未結案的,要加快辦理進度,上述檢查及處罰結果應及時錄入信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公開。同時,落實執法賦能“兩張清單”制度,既開處罰清單,也列服務清單,省市場監管局擬于近期會同相關廳局對此次監督抽查中被立案的機構,開展聯合行政約談和指導。
(三)持續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掌握檢驗檢測機構的日常運行和監督管理情況,在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的基礎上,通過實施跨部門聯動監管,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監督檢查的影響力和震懾力。同時,要充分運用信用監管手段,以《關于加強對獲得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管的通知》(閩市監認證〔2025〕276號)為指導,積極探索創新監管方式方法,開展差異化、精準化監管,切實維護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檢驗檢測市場環境。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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