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1號修訂),依據福建省力菲克藥業有限公司、力品藥業(廈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神六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申請,經研究,同意以上3家公司4款產品備案信息變更(詳情如下)。
一、備案人:福建省力菲克藥業有限公司;產品名稱:力菲牌西洋參袋泡茶;備案號:食健備G202635000186;備案變更:2026-02-10:該產品 1、“貯藏方法”中“避光,密封保存。”變更為“密封,避光保存?!?; 2、“功效成分指標”中“總皂苷 檢測方法”變更為“保健食品理化及衛生指標檢驗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2020年版)中‘保健食品中總皂苷的測定 第二法’”。
二、備案人:福建省力菲克藥業有限公司;產品名稱:力菲牌人參袋泡茶;備案號:食健備G202635000187;備案變更:
2026-02-10:該產品 1、“功效成分指標”中“總皂苷 檢測方法”變更為“保健食品理化及衛生指標檢驗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2020年版)中‘保健食品中總皂苷的測定 第二法’”。
三、備案人:力品藥業(廈門)股份有限公司;產品名稱:歐美純?魚油軟膠囊;備案號:食健備G202435000154;備案變更:2026-02-12:該產品 1、“食用量和食用方法”中“每日2次, 每次1粒,食用方法:口服”變更為“1g/粒:每日2次, 每次1粒,食用方法:口服;0.5g/粒:每日2次, 每次2粒,食用方法:口服”; 2、“規格”中“1g/粒”變更為“0.5g/粒、1g/粒”。
四、備案人:福建省神六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產品名稱:仙臨芝牌破壁靈芝孢子粉膠囊;備案號:食健備G202535003654;備案變更:2026-02-25:該產品 1、“原輔料質量要求”中“原料的質量標準”“應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靈芝孢子粉》的要求”變更為“應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破壁靈芝孢子粉》的要求”。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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