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各處室、直屬單位: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值班制度(試行)》,經7月25日局長辦公會議研究予以修訂,2019年8月1日起生效。現將修訂后的《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值班制度(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9年7月30日
(此件予以主動公開)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值班制度(試行)
一、總 則
第一條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政務值班工作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對新時代黨委辦公廳(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為指導,以健全定位清晰、責任明確、運轉高效的值班工作體系為目標,根據省委、省政府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值班帶班工作的要求,結合工作職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值班工作責任重大,是確保市場監管系統政令暢通、反應迅速,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重要途徑,要著力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遵循局黨組提出的“重要窗口、應盡職責、符合要求、人性管理”的原則,實現值班工作規范、高效。
第三條 省局辦公室牽頭負責值班工作,主要任務是擬制、修訂值班制度,協調安排值班帶班人員,牽頭落實值班保障和處置相關事項。省局人事教育處負責提供省局機關值班人員名單(含姓名、性別、職務、年齡等要素),并會同局辦公室對不宜參加值班帶班的人員作出認定。各處室、直屬單位負責安排本單位具體值班帶班人員,并按計劃落實好值班帶班工作。
第四條 省局值班分為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值班帶班和日常值班。
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省局按規定執行三級值班帶班制度,即局領導成員在崗帶班、帶班處級干部和值班員24小時值守;帶班局領導成員工作時間必須在辦公室在崗帶班,如在駐地檢查指導值班工作或協調處置緊急情況,要確保聯絡暢通。
工作日和常雙休日期間,省局執行值班人員24小時值守制度。
二、值班帶班人員構成、時間安排及保障
第五條 省局值班帶班人員由局機關全體公務人員輪流擔任。日常值班白班安排女同志和55周歲以上男同志擔任,夜班安排55周歲以下男同志擔任;當年退休的同志不安排值班;值班人員在值班日因故不在崗的,由處室負責人在內部進行調整;白班時間為:8∶00—18∶00,夜班時間為:18∶00至次日8∶00。法定節假日值班根據各處室編制順序排班,每個處室安排1天,具體人員由各處室自行安排后報辦公室匯總。機關處室主要負責人不安排日常值班,必須參加法定節假日24小時帶班(處室主要負責人為女同志的,夜班可由其指定的本部門男性處級干部代班,但其本人須保持通訊暢通),履行好相應職責,并協調處理本處室干部值班工作。
第六條 值班帶班人員名單安排表公布后,人員工作崗位在局內部調整的,由原值班帶班人員繼續承擔值班帶班任務;其他情況出現人員變動的,由辦公室協商所在處室內部調整安排。單個人員非工作日晝夜連續值班24小時的,處室可安排其補休一天;單個人員工作日晝夜連續值班24小時的,處室可安排其補休半天。
第七條 值班帶班人員用餐,在機關食堂社會化服務招投標采購完成后,由機關食堂按規定統一予以保障,就餐費用個人自理。值班帶班人員休息室被褥每日更換,由辦公室負責協調落實。
三、值班帶班人員工作職責及要求
第八條 值班員工作職責
(一)接聽電話,接收通過傳真以及其他形式發送到值班室的公文等;
(二)分送、辦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通過值班室上報的緊急重大情況;
(三)了解和收集節假日期間市場監管方面網絡輿情和社情民意,協助局領導成員和有關處室處置突發事件;
(四)節假日期間抽查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和省局直屬單位值班帶班人員在崗情況;
(五)協助接待、疏導來訪人員;
(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帶班處級干部工作職責
(一)督促指導值班員按規定履行值班職責;
(二)遇到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第一時間組織分析研判,及時向帶班局領導成員報告并提出處置建議;
(三)根據需要協助局領導成員處理相關突發事件;
第十條 帶班局領導成員工作職責
(一)檢查指導值班員和帶班處級干部履職情況;
(二)及時協調處理相關應急突發事件;
(三)遇有重、特大事件,及時向局主要領導報告,并協助處理。
第十一條 值班帶班人員工作要求
(一)準時到崗,按時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不得讓非正式工作人員頂崗替班;
(二)熟悉省局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聯系方式,掌握主要領導去向及聯系方式;
(三)保持值班室電話、傳真機24小時處于開機狀態,接到電話須問明對方單位、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并準確作好內容記錄;
(四)維護值班室秩序,愛護值班室設備、資料和物品;
(五)接到本系統突發事件信息,值班員要第一時間向帶班處級干部和帶班局領導成員報告,并根據領導指令處理;
(六)交接班時應將需繼續辦理的事項及辦理要求書面逐項列出,交與接班同志,并共同在值班日記上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 值班人員相關工作辦理要求
(一)工作日期間,對各類咨詢電話,能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告知相關業務咨詢電話;接到文件傳真,及時通知局辦公室相關人員按程序辦理,并填寫好值班記錄。
(二)非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期間)期間,接到各類電話、政務傳真、突發事件信息要立即登記,填寫好政務值班記錄。時間緊急的,立即通知辦公室或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處理,對于收到涉及政務、業務的會議、活動通知等傳真文件、資料,待正常上班及時將相關文件、資料移交局辦公室統一處理。
(三)法定節假日期間,接到突發事件或緊急重要情況報告,應第一時間向帶班處級干部和帶班局領導成員報告,根據領導指令通知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并協助處置。
第十三條 值班帶班人員違反值班帶班制度規定,影響省局政務、業務工作處理或值班工作正常進行,或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附 則
第十四條 省局各直屬單位要結合工作職能,建立健全相應的值班帶班制度,報省局辦公室備案,并按要求嚴格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本制度由省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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