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質監局,福州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政文〔2015〕253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5〕151號)精神,創新管理方式,規范執法行為,按照國家質檢總局《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質檢總局第163號令)和國家認監委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省級資質認定獲證檢驗檢測機構事中事后監管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設區市質監(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對本轄區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隨機抽查監管的統籌協調,建立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健全轄區內獲證檢驗檢測機構信息檔案,加強與各行業主管部門協同配合,依法履行法定監管職責,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各級監管部門要進一步研究細化本轄區的實施方案,注重可操作性和實效性。
二、工作職責分工
我局負責全省獲得省級資質認定證書的檢驗檢測機構事中事后監管的統一管理和組織實施,組織建立健全全省檢驗檢測機構分類監管檔案,制定檢查表,對市級監管部門實施的分類監管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并根據需要實施抽查。
各市、縣質監(市場監管)局負責轄區內省級資質認定獲證檢驗檢測機構分類監管和日常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
各設區市質監(市場監管局)要建立隨機抽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建立健全省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和檢查人員名錄庫。按照行政區域劃分,建立本轄區獲證檢驗檢測機構名錄庫;按照資質認定評審員或技術專家專業劃分,建立由行政監管人員和專業評審員或技術專家組成的監督檢查人員名錄庫。
在開展“雙隨機”抽查前,應從相應的省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和檢查人員名錄庫中分別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檢查人員至少兩名(含)以上組成,其中應至少有一名是隨機抽取的與檢查對象專業相同或相接近的專業評審員或技術專家參加檢查組。
四、關于抽查的比例和頻次
根據省政府和國家認監委有關文件要求,各設區市質監(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的省級獲證檢驗檢測機構隨機抽查比例每次不低于10%,抽查頻次原則上每年不少于2次。在具體抽取檢驗檢測機構時,應結合國家認監委分類監管的要求,確定抽查的檢驗檢測機構。當年度接受上級監管部門“年度監督檢查”和隨機抽查的,視同接受過一次抽查。對涉及食品安全、機動車安全技術(綜合性能)等風險程度較高的檢驗檢測機構,要加大隨機抽查力度。
五、抽查內容和要求
抽查內容重點包括省級資質認定獲證檢驗檢測機構遵守法律法規情況,規范、誠信提供檢驗檢測服務的情況等,具體檢查表統一按《省級資質認定獲證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表》(附件2)執行。要通過抽查強化檢驗檢測機構的自律意識,規范市場行為,增強誠信守法的自覺性。
六、實行分類動態監管
根據國家認監委制定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分類監管實施意見》(附件1),資質認定獲證檢驗檢測機構分為A、B、C、D四個類別,并根據不同類別采取不同的監管模式。在首次啟動分類監管時,全省所有檢驗檢測機構起始默認類別為B類。
各設區市質監(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分類動態管理,隨時根據檢查情況調整分類,并實施相應的監督檢查方式。
七、抽查結果的運用
對抽查中發現的檢驗檢測機構存在一般問題的,責令其整改;存在較嚴重問題或嚴重問題的,提請我局暫停其部分或全部項目資質認定資格;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予以立案查處。對暫停、撤銷省級資質認定證書的檢驗檢測機構,我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八、其他要求
各地隨機抽查、分類調整和其他有關情況,請按職責分工分別上報我局質量管理與認證處和計量處。
聯系人:劉美官(省質監局質量管理與認證處),電話:0591-87581051;林勇(省質監局計量處),電話:0591-87841832。
附件:
1.國家認監委《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分類監管實施意見》
2.省級資質認定獲證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表
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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