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場監管局各處室、直屬各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現將《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點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省市場監管局法制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八次、九次全會、省“兩會”以及全國市場監管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法律服務,緊扣依法治國總目標,圍繞市場監督管理建設新征程,深入推進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不斷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體系,提升執法監督效能,夯實法治建設基礎,為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推進新時代新福建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完善黨領導市場監管法治機制
1.加強黨對法治建設工作的領導。全面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法治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健全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逐步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工作,把法律知識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作為領導干部任職的重要參考內容,進一步營造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良好氛圍。
2.為疫情防控提供法制服務。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實我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響應要求,切實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根據省委、省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協調司法廳和省委依法治省辦匯編法律依據、政策措施,及時報送法治保障情況,為從嚴從重從快打擊疫情防控期間的違法行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法制服務。
3.履行法治建設牽頭職責。法規處進一步發揮省局法治建設的牽頭抓總作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制定本局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要點并督促實施;研究法治建設重大問題,提請局黨組專題研究法治建設工作;全面總結法治建設工作情況并按要求向上級機關報告,統籌推進對本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考核評價和督查。
二、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法律規范體系
4.推動立法立規有序開展。進一步突出立法的戰略性地位,結合市場監管事業改革發展,圍繞“放管服”改革和總局重點改革工作,加大立法溝通協調力度,更深層次地發揮立法對市場監管工作的引領、規范、推動、保障作用。按照省政府立法計劃,積極推進《福建省商事登記監管條例》、《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辦法(修訂)》、《福建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福建省標準化管理辦法(修訂)》等4個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有關立法工作開展,確保立法工作連續性。同時圍繞機構改革,有序梳理涉及職責調整和職責整合的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提出相關修改及廢止建議。
5.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依照《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查、廣泛征求意見等程序規定,推行規范性文件目錄動態化管理,夯實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礎。根據上級部署,圍繞開放政策、放管服等重點任務,及時清理現有規范性文件,提高行政規范性文件的作用實效,助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6.梳理市場監管制度規則。對總局在機構改革后出臺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暫行辦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文書格式范本》等基礎性制度,加強組織學習,逐步修訂調整省局原有法制制度。根據總局《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規則》、《關于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適時制定我局實施意見。
三、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法治監督體系
7.開展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總結工作經驗和做法,推進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規范化,確定重大執法事項標準和審核機構、審核范圍,編制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行為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明確文書規范和工作流程。配合本局相關機構全面推進執法全過程記錄、行政執法公示等制度落實。對一些特別重大和復雜疑難案件,注重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從法律層面把好關,從源頭把好關,更好地促進全系統執法科學、規范。
8.提升行政復議應訴水平。維護司法權威,支持法院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嚴格執行法院生效裁判。以提升案件辦理質量和效率為核心,進一步規范復議審查。強化行政復議案后監督和指導,進一步規范行政行為。建立行政應訴情況報告制度,及時統計分析并報告案件情況,研判案件所反映出的普遍性問題。
9.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貫徹落實上級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制定關于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完善自由裁量基準制度。同時,為確保新修訂法律落實到位,切實解決執法實踐中裁量基準與執法活動不相適應的問題,對新修訂、與基層執法密切相關的重要法律,及時研究擬定相應的裁量基準,細化量化標準。
10.增強執法檢查效能。探索更加有效的執法監督方式,規范執法監督行為,切實加強對本級機關和下級機關執法行為的監督,確保機構改革后履職到位,保持市場監管執法統一性、權威性、專業性。采用全面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部署開展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有關法治建設評價和督察工作。繼續加強與省司法廳的溝通協調,配合做好本局機關執法人員行政執法主體確認工作,回應基層執法需求。
四、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法治宣傳體系
11.做好“七五”普法總結驗收。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認真組織開展好“七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總結、檢查、評估工作,做好“七五”普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推薦、報送等工作。同時根據上級工作部署,以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以問題為導向,以創新精神,科學謀劃好“八五”普法。
12.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按照依法治省辦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充分發揮局機關對外窗口普法作用,推進執法普法深度融合,形成各機構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建立常態化普法教育機制。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積極參與開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服務大局普法行”等專項普法宣傳。組織相關工作機構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特別是利用好“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12·4”憲法宣傳日、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等時間節點,根據消費者和市場主體的不同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外普法工作。及時制定出臺年度普法計劃,以憲法、新修訂頒布的法律、法規以及配套修訂頒布的規章為重點,分時段明確宣傳重點,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13. 提升普法依法治理隊伍能力水平。省局組織編寫《市場監管常用法律法規匯編》,為全系統開展學法普法用法提供工具書。充分利用省局“市場監管大講壇”,聘請省內知名法律專家教授解讀重要法律法規,并通過舉辦業務培訓,加強交流學習、宣傳先進典型事跡等,提高市場監管普法治理隊伍的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落實普法依法治理經費保障,確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項工作得到有效落實。
五、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法治保障體系
14.加強法制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市場監督管理法治建設工作中的參謀助手作用。組織對全省市場監管部門法制機構負責人和骨干的培訓,提升法制專業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專業化水平。推進系統內公職律師、法制員隊伍建設,培育發展以法制機構人員為主、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系統法律顧問機制,充分認識到行政機關法律顧問制度的重要性,充分發揮好法律顧問的作用,創新法律顧問工作方式,不斷規范全省系統行政行為,促進科學、民主、合法決策。各地應根據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和黨的建設要求,加強法制機構建設,配齊配強法治隊伍力量。
15.加強學習研究工作。加強法律法規規章學習,促進法制干部市場監管法律知識儲備融合,認真研究新的經濟現象和經營模式的產生對法治建設提出新的課題。加強與人民法院、檢察院、司法廳等部門溝通協調,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
16.服務基層基礎建設。建立市場監管法治工作基層聯系點工作制度,加大基層調研力度,及時掌握基層在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總結推廣基層行之有效的創新做法。加大指導力度,推動設區市局法制部門在法治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依托辦公一體化平臺,繼續配備法律法規數據庫檢索系統“北大法寶”供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干部使用,更好發揮法治信息交流、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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